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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在国土资源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的年轻同志积极响应部直属机关团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国土资源青年在行动”主题活动的号召,与有关地方国土资源部门、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的年轻同志一起,对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成效显著单位近期创造的新实践、新经验,经调查研究后形成文字材料。8月7日,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编辑成8期快讯刊发,本报现予刊登,供各地学习借鉴。
万州:部门联动查处土地违法
作为百日行动成效显著单位,重庆市万州区在百日行动后没有固步自封,而是在新的起点上针对暴露出的问题,立足从管理上找原因,从机制上找差距,从工作力度上找不足,不断提高土地执法监管水平。
一是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土地管理。今年4月以来,万州区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发展的意见(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查禁城区违法建设与违法用地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6月,万州区纪委还要求各级国土部门应围绕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占用规模,防止乱占滥用耕地。
二是一手抓后续工作,一手抓预防查处。在百日行动后续工作方面,已将百日行动中发现的“以租代征”和“未批先用”土地违法违规行为35件全部办结,其中立案查处21件,全部结案。白土镇、龙驹镇和罗田镇政府已向区政府作书面检查。在预防查处方面,做到“三结合”:坚持查处遗留案件与新发案件相结合,坚持查处一般违法与典型案件相结合,坚持依法查处与依法处罚到位相结合。对新案件的查处,要做到“四个第一”: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查处、第一时间上报。今年1~6月,万州按照动态巡查每月不少于6次的要求,共开展动态巡查59次,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36起,立案19件,结案19件,其中,未经批准非法占地案14件,非法转让土地案5件。
三是狠抓制度建设,长效监管显成效。重点从七个方面入手,切实开展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建立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制度、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土地违法案件月报告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执法监察工作考核制度、联合办案制度和土地法制宣传制度。今年6月上旬,万州区人大牵头组织了对全区重点乡镇建设用地情况的调研。结果表明,全区2008年以来未发生新的越权批地、违法批地、未批先用、以租代征以及乱占滥用耕地,特别是未发生乱占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这表明,万州土地执法监管形势已得到明显改善。
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 杜杰灵供稿
总督察办制度建设处 姚 旭整理
赣州:建用地信用等级数据库
江西省赣州市按照“创新监管工作机制,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工作思路,采用“一牌、一卡、一库、一证”的工作方法,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块现场公示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用地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建设项目用地的农用地转用批文、建设用地批准书文号(或划拨批文号)、面积、四至、投资强度、规划设计条件、主要控制指标、开竣工时间等重要信息制作统一规范的现场公示牌,在工程施工现场或售楼现场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并公布监管单位、具体责任人和联系方式等,接受社会和群众广泛监督。
一张全程跟踪卡,及时掌握用地动态。建立建设用地跟踪管理卡制度,具体做法为“四个一”,即“一地一卡”,供应的每一宗地制作一张建设用地跟踪管理卡,内容包括规费缴纳、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约定使用情况等主要信息。“一卡一人”,每张建设用地跟踪管理卡确定具体责任人。“一季一查”,按季度对建设用地情况进行定期跟踪巡查,并将巡查情况记录在卡,对地块现状拍照留证。“一年一诊”,每年度集中时间对建设用地情况进行会诊,及时发现闲置土地,督促用地单位开发利用;及时处罚擅自改变用途、容积率的用地,履行相关手续和追缴差价。
一套用地信用等级库,政企银三方协作互动。建立用地信用等级基础数据库,实现各部门共同监管。一是“建库”。根据用地企业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条件使用、违法违纪现象是否及时整改、是否履行批后监管义务等情况建立用地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二是“会诊”。每半年对企业用地信用进行一次综合“会诊”,根据实际用地信用分别给予良好、一般和较差3个评价等级,滚动授信。三是“共享”。将用地企业评价等级和信贷建议及时书面告知银行信贷部门,银行信贷部门参照决定对企业是否给予信贷扶持。四是“互动”。每年举办1~2次政、企、银工作“碰头会”,面对面地提出和解决问题,形成三方互动。今年6月份,信丰县对冠美化工等近10家企业开展了用地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收到良好效果。
一本预发土地证,确保用地合同履约。对供地后达到登记条件的土地预发土地证复印件,允许用地单位进行建设。待项目建成投产并达到合同约定的投资和其他条件后,经用地单位申请,由政府分管领导及商务局、规划建设局、财政局、国土局、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人员组成的联合验收领导小组验收并经中介验资后,颁发土地证原件。对验收不合格的给予相应处罚措施,闲置土地征收闲置费,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补交出让金,直至收回土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预发证制度后,清理处置了17宗闲置土地,面积958亩,其中11宗闲置满两年的826亩项目用地全部收回,6宗闲置满一年未满两年的132亩土地,收取闲置费69.9112万元。另外,还对5宗闲置半年的准闲置土地发放了责令限期动工通知书。
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 杭邦明供稿
总督察办督察指导处 何志华整理
庆阳:建立四级执法监察网络
甘肃省庆阳市不断巩固和扩大百日行动成果,坚持以专项清理为手段,以机制创新为突破,以制度建设为载体,不断探索创新,全市土地管理工作显现新局面。
一是执法办案方式创新。2008年3月,庆阳市政府组织了由国土、规划和西峰区公安、法院等部门30多人参加的西峰城区土地执法机动中队,专门从事土地执法巡查、违法案件制止、查处和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截至6月底,共开展巡查27次,发现土地违法案件21起,现场制止21起,依法强制拆除历年违法建筑43起,促进了市城区土地管理秩序的根本好转。
二是违法行为制止方式创新。全市各国土局坚持不懈地探索了集中巡查、机动巡查、联合巡查、交叉巡查为主要内容的巡查方法。对有苗头性的违法行为,采取向违法当事人下发《违法行为后果预先告知书》等方式,提前介入、加强预防,有效地提高了违法行为制止率。截至6月底,共开展巡查105次,下发《违法行为后果预先告知书》20份,制止土地违法行为109起。
三是监管方式创新。在市、县两级加强信息交流,建立新增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机制,并以“新增建设用地跟踪管理卡”形式,实行批后跟踪管理,做到了建设用地批前、批中、批后管理不脱节、不断档,加强了对土地二级市场的监管,有效防止了闲置浪费、非法转让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
四是宣传方式创新。3月中旬,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活动,编印《国土资源政策法规新编》分送各有关部门。截至5月底,共举办培训18期,培训人员1100多人次。6月初,在《陇东报》上登载《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向各级领导发送单行本3000多册。
五是收集信息方式创新。各县(区)采取在村组聘任土地管理信息员、协管员的方式,建立健全了区、乡、村、组四级执法监察网络。采取土地违法案件月报和季度分析制度,及时分析土地执法工作的形势、现状及违法行为的成因,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国土资源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 李宇华供稿
总督察办制度建设处 苑晓光整理
房山:违法用地实行“一票否决”
房山区作为北京市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试点单位之一,区委、区政府把耕地保护作为土地管理重点工作,不断健全耕地保护制度。
一是完善土地管理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办法。修改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增加了采取有效措施主动制止违法的相关内容。将原来由政府单一签订土地管理保护责任书变为党委、政府“双签”责任书,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对土地资源实行属地管理、逐级问责制度。实施土地管理一票否决制度,在区委、区政府的各项评比活动中,凡区域内发生土地违法违规现象,及时取消该乡镇、村的各种评优资格。
二是按照“预防为主,查防结合,以查促防”的方针,建立了基层土地巡查员制度。公开招聘73名基层土地巡查员,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特别是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延伸到最基层。土地巡查由过去的土地部门单一被动巡查变为现在的各乡镇、村自发在区域内主动巡查。获取违法违规用地信息的手段也从过去主要依赖卫片监测和信访,变为主要依靠基层土地巡查员的巡查。
三是建立制止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国土、建委、规划等部门通过对违法违规用地结果的分析,对重点区域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国家禁止的项目和违法违规面积较大的用地情况,以协查通知单的形式相互通报。对在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过程中出现的当事人推诿、不予配合等情况,及时通报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实现联合出击,共同查处。
四是建立违法违规用地信息通报制度。划定涉地信访重点地区,并在全区通报,解决职能部门与信访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畅、重复作业、效率不高等问题。今年上半年,对涉地信访进行全面排查和梳理,对重点对象由国土部门领导带队逐一实地走访,并向乡镇通报情况,共同研究稳控措施,制定查处方案,确保“平安奥运”目标顺利实现。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房山分局 张学强供稿
总督察办综合处 李振亮整理
鞍山:加强土地管理绩效考核
辽宁省鞍山市是百日行动成效显著单位。百日行动后,该市借势造势,坚持标本兼治,既着力制度建设,又开展专项治理,不断巩固和扩大百日行动的成果,严防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反弹。
在制度建设方面,该市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国土资源部门的职能作用,出台六个方面的土地监管制度。出台土地管理绩效考核工作评估方案,落实共同责任;出台科学规划、控制用地项目准入、盘活存量土地等措施,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制定矿山企业用地审批、补偿等管理办法,规范矿山企业用地行为;建立和完善土地违法案件查处问责制度,确保土地监督管理目标的实现;建立和完善国土资源与公安、纪检监察、城管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合查处土地违规违法案件制度,形成一家管、多家配合的工作局面;坚持“控制征地范围、拓展安置途径、完善补偿标准、规范征地程序”的原则,按照“失地有新房、失地有保障、失地有工作、失地有补偿”四位一体的工作思路和要求,坚持依法征地,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在专项治理方面,针对当前“乱挖乱堆砂石压占破坏耕地”、“在集体土地上私自建房”、“矿山企业非法占用土地”等三方面的突出问题,顺势而为,再打百日行动之牌,决定从6月15日至9月25日,集中100天时间,在全市开展以整治上述三方面问题为主要内容的整顿和规范土地管理秩序百日行动。市长谷春立亲自挂帅,有方案,有措施,有成效。
截至7月中旬,全市共查处土地违法案件55件,现已结案12件,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3件,已下达处罚听证告知6件。拆扒围墙600余延米,拆除非法建筑物1500余平方米,退还土地4.64万平方米。联合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采取执法行动,强制拆除非法建筑物5处,清理乱挖乱堆砂石破坏耕地48处,提高了土地执法的震慑力。
鞍山市国土资源局
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
总督察办机构管理处 李世春整理
大丰:“3S”技术监管违法用地
为巩固百日行动成效,江苏省大丰市国土资源局不断健全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在破解执法难题上取得成效。
一是建立执法监管三全机制。即全员执法、全面覆盖、全程监管。通过培训考试,系统内90%以上工作人员获得了《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书》,形成了“人人都是执法员,个个属于执法队”的良好局面,改变了过去执法队单枪匹马、孤军奋战的被动局面;建立“寓执法监管于所有行政许可”的监管机制;注重将执法监管向各项业务办理程序延伸,建立交地放线、悬挂《建设用地批准书》现场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形成了“批前早介入、批中严把关、批后重监管”全程监管机制,近两年土地违法行为有效制止率达100%。
二是建立执法监管联动机制。实行市、镇、村三级联动,组建局机关、18个基层所(分局)、215个行政村信息员三级执法监管网络;强化系统内部执法监管联动,机关到基层所检查、指导、调研、考核均贯穿执法监管,科室与科室之间坚持业务办理与执法监管并举;强化执法部门横向联动,全市建立了由公安、检察院、法院等相关部门参加的“110”联动执法监管队伍,形成纵横结合的执法网络,处置复杂情况,有效制止土地违法行为。近两年来,土地违规违法和土地信访同比分别下降60%和30%。
三是建立执法监管高科技管理机制。与东南大学共同研制开发“大丰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管信息系统软件”,运用遥感技术(RS)、地理信息系统(GIS)以及全球定位系统(GPS),及时对执法对象做出定性、定位、定量的分析与判断,实现了“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极大地提高了执法工作的准确性、高效性和权威性,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工作效率和工作实绩大大提高,执法监管成本年均下降30%。
四是建立执法监管问责机制。建立地方政府问责制,市政府每年与各镇政府签订《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状》,明确镇政府责任,并建立了《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全员执法问责制度》,实行发生违法用地“一票否决制”。近三年来,先后有9名镇政府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受到行政处分,有3名国土所负责人因辖区内管理不严而被调整工作岗位。
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 供稿
总督察办信息调研处 胡春生整理
广州:落实土地监管共同责任
广东省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在百日行动后续工作中,积极加强土地执法长效机制建设,夯实土地执法监察队伍力量,探索构建违法用地查处共同责任机制。在此基础上,以第八次卫片执法检查为契机,加强执法监察和重点地区的整改督办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解决全市土地执法监察体制和基层国土所建设滞后的问题,现已基本确定全市土地执法监察队伍的机构、职能、分工和工作模式,落实了145名国土资源综合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76名国土所行政执法专项编制。
二是率先探索建立违法用地查处共同责任制度,研究拟定了《广州市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意见》,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国土房管部门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包括纪检监察、检察、公安、法院、发改、建委、城管、农业、工商、供电、供水等各部门)在土地执法监管中的目标责任。
三是积极主动开展第八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广州市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成果,对2006年12月至2007年12月间全市违法用地情况进行了核查,比部规定时间提前两个月完成自查工作,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查处,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共发现违法用地2284宗,总面积3112公顷,截至2008年7月15日,已立案查处1972宗,立案率为86.3%;拆除建筑物83.7万平方米;恢复土地原状933.8公顷,占违法用地总面积的30%;罚款338万元;提出党纪政纪处分4人;移送公安机关25宗,涉案24人,追究刑事责任1人。
四是借鉴百日行动中的有效措施,圈定重点地区加强整改和督办。广州市国土资源局确定了白云区、番禺区、花都区等违法用地形势严峻的区县作为检查重点,进行重点督办。对违法用地查处不力的地区,将选取3~5宗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典型案件报请广州市委、市政府研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在全市通报。
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 供稿
总督察办督察指导处 章 波整理
常德:大接访化解国土资源纠纷
今年以来,湖南省常德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维稳的有关要求,采取“日调度、日值班、日排查、日督办”的“每日四个坚持”措施,依法有效及时地解决国土资源信访问题。
一、明确目标,坚持日调度。
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要求相关人员在奥运特护期对信访问题进行每日一调度,做到“七个不发生”,即:不发生重大群体事件,不发生暴力恐怖事件,不发生规模性赴省上访和严重的进京非正常上访,不发生敌对分子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滋事捣乱事件,不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和影响特别恶劣的治安问题,不发生群死群伤等恶性事故。同时明确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负责人为维稳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对维稳工作共同负责。
二、完善机制,坚持日值班。
制定《奥运特护期维稳值班方案》、《主要负责人直接受理群众投诉、答复处理群众疑难问题活动方案》、《公开办信工作方案》、《领导包案制度》、《矛盾纠纷清理排查制度》、《奥运维稳值班安排》。明确了目标任务、方法和步骤,建立了保障机制,形成了奥运维稳值班制度,并成立了奥运维稳应急分队,每天都有一名局党组成员坐镇信访科值班,直接接待上访群众,处理信访问题。
三、集中清理,坚持日排查。
坚持每日清理排查,以上访老户、偏激访、有赴京到省上访和集体访倾向户为重点,对可能赴京到省上访的信访隐患和苗头性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包案,逐案逐件研究解决问题,做到“四个落实”(即:包案领导、包案责任、包案措施、包案效果)和“三个不放过” (即:问题不解决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通过采取“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措施,全市系统共排查突出信访问题22起,已全部交办到相关单位,并明确了包案领导和责任人,使信访问题得到了及时有效处理。
四、化解矛盾,坚持日督办。
局长钟华山带领相关科室人员共接待处理信访问题105起,其中前往市长热线、电视台、市长信访接待室、政府网站接待处理信访问题59起;在局信访接待室接待来信来访46起,当场答复处理完毕71 起,交办32起,转介其他相关单位3起。对信访人的合理诉求100%予以满足,对于不合理的诉求,而信访人坚持上访的,则采取省厅、市局、县局三级联合上门的方法,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认真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直到上访人理解为止。通过“大接访”活动,使安乡县安康乡仙桃村三组袁庆国等21人反映 “县政府非法征地,补偿标准低”和石门维新镇潭坝峪村村民覃事雄(盲人)反映村民非法占田修路,且要村民集资的问题得到了较好的处理。
常德市国土资源局 胡建忠供稿
总督察办综合处 刘 琼整理 |